分封制与宗法制_分封制和宗法制彻底瓦解的时间
首先,实施宗法制和分封制的目的是不一样的,实施宗法制的目的是保证王权的稳固并保证规权力继承的规范性。分封制的实施则是为了更好的统治幅员辽阔的疆域。
其次,这两者的实施内容也不同。分封制是把功臣、王室子弟分封各地建立诸侯国,而宗法制则是按照血缘、宗室的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。
最后,这两种制度产生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。分封制的实施加强了中央、地方之间的政治联系,有利于稳定政治秩序。而宗法制则强化了王权,使当时统治集团的内部更稳定、团结。
内容不同:分封制下,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,建立诸侯国,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,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,重要的诸侯国有燕、齐、晋等。宗法制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,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,其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,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,为大宗,庶子进行分封,为小宗
说白了就是分封制指的是对子弟和功臣分封土地,而宗法制指的是继承法
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同时进行的。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:
1、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,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,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2、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,相辅相成。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,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,它维系了分封制,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。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、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。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: 1、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; 2、小宗服从大宗。诸弟服从长兄;大宗保护小宗,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;
3、既是家族组织,又是一级国家政权,共同对周天子负责。